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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友善的友善列印+摳比

:: 苗苗栗栗縣縣畸畸零零地地使使用用自自治治條條例例 ( 民民國國 9999 年年 0088 月月 1111 日日 修正 第第 11 條條 本本自自治治條條例例依依建建築築法法((以以下下簡簡 稱稱本本法法))第第四四十十六六條條規規定定制制定定 之之。。 第第 22 條條 畸畸零零地地及及其其相相鄰鄰土土地地之之使使用用管管 理理,,依依本本自自治治條條例例之之規規定定。。 前前項項所所稱稱畸畸零零地地係係指指本本法法第第三三 條條規規定定地地區區內內面面積積狹狹小小或或地地界界 曲曲折折之之基基地地。。 第第 33 條條 本本自自治治條條例例所所稱稱面面積積狹狹小小基基地地 ,,係係指指建建築築基基地地深深度度與與寬寬度度任任 一一項項未未達達下下列列 規定者: ┌┌────────────────────┬┬── ──────┬┬────────┬┬──────── ┬┬────────┐┐ ││使使用用分分區區或或使使用用地地別別 ││甲甲、、乙乙種種││丙丙種種建建築築││丁丁種種 建建築築││其其他他使使用用││ ├├────────────────────┤┤建建 築築用用地地││用用地地及及風風││用用地地及及工工 ││分分區區 ││ ││基基地地情情形形((公公尺尺)) ││、、住住宅宅區區││景景區區 ││業業區區 ││ ││ ││ ││及及商商業業區區││ ││ ││ ││ ├├──────────┬┬────────┼┼── ──────┼┼────────┼┼──────── ┼┼────────┤┤ ││正正面面路路寬寬 11││最最小小寬寬度度││33..0000 ││66..0000 ││66..0000 ││33..0000 ││ ││55 公公尺尺以以下下├├────────┼┼────── ──┼┼────────┼┼────────┼┼── ──────┤┤ ││ ││最最小小深深度度││1122..0000 ││2200..0000 ││1155..0000 ││1122..0000 ││ ├├──────────┼┼────────┼┼── ──────┼┼────────┼┼──────── ┼┼────────┤┤ ││正正面面路路寬寬超超││最最小小寬寬度度││44 ..0000 ││66..0000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