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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設計被壓著趕在連續假日前畫得==畫完才給下班@@

圖片
花五個小時半 render 的三滴 跟花十分鐘 render 的差別在哪@@ (I know I konw 大家來找碴的部份我是知道的=='') 左邊的整體亮度 感覺比較好,但點燈沒開 (作弊的天空光) 右邊的是樑上 天花板上 吧台邊都有打間接光,為了展現間接光影,我把整體亮度 (作弊的天空光) 調低, VR 虛擬實境 線上觀看  http://3d.ourdesign.in/ ARTLINTIS 真是好用@@

[超幹] 比六三三還會騙

 作者  mp2500 (三葉幸運草)                                         看板  Hate  標題  [超幹] 比六三三還會騙  時間  Thu Oct 18 23:46:26 2012 不期不待,沒有傷害 -- 員工福利: 出國旅遊。 面試的第一天就講了,幹他馬的到現在幾年了, 633 都還沒滿五年勒~ 虧老闆的綠色高帽還戴的那麼明顯 - 比馬英九還會騙! http://blog.ourdesign.in/2008/12/top25_17.html

苗栗的停車空間繳納代金

苗栗縣建築物附建防空避難設備或停車空間繳納代金及管理使用自治條例 ( 民國 90 年 07 月 02 日公發布 ) 第 1 條     本自治條例依建築法第一百零二條之一第二項規定制定之。 第 2 條     建築物依規定應附建防空避難設備,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起造人得申請繳納代金,免予附建: 一、        防空避難設備面積未達 三十平方公尺 者。 二、        建築基地地面以下為流砂或岩石層,開挖地下室確有困難者。 三、        原有建築物辦理變更使用需增建防空避難設備者。 四、        其他因特殊情形施工困難者。 前項第一款防空避難設備不包括工廠建築物以整體規劃附建者。 第 3 條     建築基地位於都市計畫停車場公共設施用地或政府興建停車場周圍三百平方公尺半徑範圍內,且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起造人得申請繳納代金,免予附設: 一、        建築基地在 三百平方公尺 以下者,且其深度或寬度任一邊未達十公尺者,其深度或寬度應以扣除騎樓地部分或無遮簷人行道後之尺寸為主。 二、        附設停車空間之車位數在二輛以下者。 三、        建築基地因都市計畫限制車輛無法通行進入者。 四、        建築物因增建、改建或變更用途需增設停車空間者。 第 4 條     本自治條例公布實施前原有建築物,其建築基地位於前條所定範圍內,且其所附設停車空間,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所有權人得申請繳納代金,免予附設,並依法辦理變更使用執照: 一、        原申領使用執照之停車位在二輛以下者。 二、        設置於地下層之停車空間因建築物增設必要之機電設備致無法使用者。 三、        停車空間之汽車出入口,因設置非臨時性消防栓、公車亭、站牌、電信電力或其他類似公益性設施致無法使用者。 第 5 條     應繳納之代金,其計算公式如附表。 前項造價係數由主管建築機關定之,並得視實際情況調整。 第 6 條     申請防空避難設備或停車空間繳納代金,應併同建造執照或變更使用執照向主管建築機關提出,並於領取使用執照或變更使用執照前繳交。

很不友善的友善列印+摳比

:: 苗苗栗栗縣縣畸畸零零地地使使用用自自治治條條例例 ( 民民國國 9999 年年 0088 月月 1111 日日 修正 第第 11 條條 本本自自治治條條例例依依建建築築法法((以以下下簡簡 稱稱本本法法))第第四四十十六六條條規規定定制制定定 之之。。 第第 22 條條 畸畸零零地地及及其其相相鄰鄰土土地地之之使使用用管管 理理,,依依本本自自治治條條例例之之規規定定。。 前前項項所所稱稱畸畸零零地地係係指指本本法法第第三三 條條規規定定地地區區內內面面積積狹狹小小或或地地界界 曲曲折折之之基基地地。。 第第 33 條條 本本自自治治條條例例所所稱稱面面積積狹狹小小基基地地 ,,係係指指建建築築基基地地深深度度與與寬寬度度任任 一一項項未未達達下下列列 規定者: ┌┌────────────────────┬┬── ──────┬┬────────┬┬──────── ┬┬────────┐┐ ││使使用用分分區區或或使使用用地地別別 ││甲甲、、乙乙種種││丙丙種種建建築築││丁丁種種 建建築築││其其他他使使用用││ ├├────────────────────┤┤建建 築築用用地地││用用地地及及風風││用用地地及及工工 ││分分區區 ││ ││基基地地情情形形((公公尺尺)) ││、、住住宅宅區區││景景區區 ││業業區區 ││ ││ ││ ││及及商商業業區區││ ││ ││ ││ ├├──────────┬┬────────┼┼── ──────┼┼────────┼┼──────── ┼┼────────┤┤ ││正正面面路路寬寬 11││最最小小寬寬度度││33..0000 ││66..0000 ││66..0000 ││33..0000 ││ ││55 公公尺尺以以下下├├────────┼┼────── ──┼┼────────┼┼────────┼┼── ──────┤┤ ││ ││最最小小深深度度││1122..0000 ││2200..0000 ││1155..0000 ││1122..0000 ││ ├├──────────┼┼────────┼┼── ──────┼┼────────┼┼──────── ┼┼────────┤┤ ││正正面面路路寬寬超超││最最小小寬寬度度││44 ..0000 ││66..0000 ││66..